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全信股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47证券简称:全信股份公告编号:2026-055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88.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57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74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5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次激励计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姓名职务划拟授予权益公告之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总数的比例总股本的比例

王志刚董事121.88%0.04%

徐瑾职工董事121.88%0.04%

刘拂尘财务总监101.57%0.03%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155486.83%1.77%(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8892.16%1.88%

预留部分507.84%0.16%

合计638100.00%2.04%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4、授予价格:7.57元/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期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期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期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40%

期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期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期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

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扣非净利润增长率(Bn)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度

第二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度

第三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注:上述“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扣非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A/Am≥100% X1=100%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A) 90%≤A/Am<100% X1=80%

A/Am <90% X1=0%

B/Bn≥100% X2=100%

扣非净利润实际增长率(B) 90%≤B/Bn <100% X2=80%

B/Bn <9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MAX(X1X2)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扣非净利润增长率(Bn)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7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8年度

第二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9年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2029年度

第三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A/Am≥100% X1=100%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A) 90%≤A/Am<100% X1=80%

A/Am <90% X1=0%

B/Bn≥100% X2=100%

扣非净利润实际增长率(B) 90%≤B/Bn <100% X2=80%

B/Bn <9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MAX(X1X2)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考评结果(S)。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依据,届时根据以下考评结果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

考评结果(S) A B+ B C D

标准系数1.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

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A/B+/B等级并经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的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D等级或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刚、徐瑾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9)。

3、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7月27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5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0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王志刚、徐瑾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4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588.00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74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7.5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

股票(六)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占本次激励计占本激励计划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划首次授予权当前公司总股股)益总数的比例本的比例

王志刚董事122.04%0.04%

徐瑾职工董事122.04%0.04%

刘拂尘财务总监101.70%0.03%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155494.22%1.77%(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88100.00%1.8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

量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具体参数选择如下:

(一)标的股价:13.86元/股(授予日2026年8月14日的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9.69%、34.57%、31.82%(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2079%、1.2374%、1.2628%(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5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需摊销的总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票数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588.003856.10938.961910.26760.06246.83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人员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本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

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7.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共计7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00万股。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