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证券简称:全信股份公告编号:2025-07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幢13楼总部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49745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52%(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7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95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95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95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3、公司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4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9%;反对6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3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08%;反对6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58%;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9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2%;反对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843%;反对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2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