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证券简称:浩云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
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
22号楼307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雷洪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227245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2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75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1754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54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76517079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为87330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67784079股。
8.除董事鲁强因先生工作需要请假外,公司其余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副总经理高洁芬女士因公出差请假外,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241599.668649060268200.1171
通0.2142%7400
4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49717486.7587490608.5611268207404.6802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230899.664049060278900.1218
通0.2142%18100
4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49610486.5720490608.56112789018104.8669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同意反对弃权
东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占出席类股数次股东会股数次股东会股数因未投本次股型有效表决有效表决票默认东会有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效表决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普
228220899.659650060278900.1218
通0.2186%18100
4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49510486.3975500608.73562789018104.8669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52699.7608488800.0257
通0.2134%58900181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828490.4424488808.5297589018101.0278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17899.7456523600.0257
通0.2286%58900181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480489.8352523609.1370589018101.0278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36599.7538500600.0276
通0.2186%63200181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667490.1615500608.7356632018101.1029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已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503789198.8265534300.1254
通1.0481%6390018100
5%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323489.5612534309.3237639018101.1151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年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已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占出席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本次股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东会有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效表决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普
503741198.8171511700.1791
通1.0038%9130018100
5%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275489.4774511708.9293913018101.5932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394899.7356535800.0304
通0.2340%69700256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股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东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类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型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250489.4338535809.3499697025601.2163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15599.7446535800.0214
通0.2340%4900032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其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中,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类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中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有效表决默认权股份总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股数普
通514574489.7950%5358009.3499%4900032000.8551%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雷洪文先生、徐彪先生和王汉晖先生均已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183178199.6868535800.0217
通0.2916%398000
72%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其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中,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类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中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有效表决默认权股份总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股数普
通515494489.9556%5358009.3499%3980000.6945%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股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东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类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37899.7544503600.0257
通0.2199%5890018100
43%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680490.1842503608.7880589018101.0278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
股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其中,本次股东次股东会次股东会因未投东会有类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有效表决股数票默认效表决型权股份总权股份总弃权股权股份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总数的比例普
228434699.7530503600.0271
通0.2199%6210021300
43%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占出席其股占出席本本次股本次股中,东次股东会东会中东会中因未类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股数股数股数投票型有效表决有效表有效表默认权股份总决权股决权股弃权数的比例份总数份总数股数的比例的比例普
51648490.1283503608.7880621021301.0837
通
4%0%00%
股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蒴婷、万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