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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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
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监事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兼任职务的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以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
(三)薪酬和业绩考核合理挂钩;
(四)薪酬应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的付出相称,要让特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分配中体现;
(五)具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
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最终以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六条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和确定
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拟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中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另行发放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组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人力行政科根据董事经营指标及绩效考核情况
评定后提出建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在次年上半年一次性发放。
(三)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考核指标权重占比:经营指标占比70%,绩效考核情况占
30%;职工代表董事的考核依照董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岗位进行考核。
(四)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由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八条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人力行政科拟订方案,经
监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组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人力行政科根据监事工作性质、绩效考核情况
评定后提出建议,于次年上半年一次性发放。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根据监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九条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由基本工资和浮动绩效奖金组成,按照月度发放。
(二)年终绩效奖金为浮动金额,根据工作岗位及性质的不同确定范围,实际应发奖金金额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确定。
(三)考核指标权重占比:经营指标占比40%,绩效考核情况占比60%。
第十条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标准为:公司经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
(一)公司经营目标:公司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费用同比下降率、毛利率同比提升率等;
(二)绩效考核指标:高管人员个人年度KPI指标。
第四章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按月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或津贴。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发放时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按入职天数)计算其应得的薪酬金额。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每年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根据总体经营规划制订经营目标,确定高管人员目标责任书。
第十三条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或少发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超发部分或补发漏发部分。
如遇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对前期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导致高管人员的考核结果受到影响,则高管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也做出相应调整,并在决定调整的当年结清调整额。
第十四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公司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公司盈利状况,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员工的能力提升、职位调整;
(四)组织结构调整。
第五章约束机制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年度绩效
考核分数为零: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受到公开谴责;
(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三)受到公司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四)违反决策程序,有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
(六)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被免职的;
(七)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享受年休假、培训、旅游等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高管人员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餐费补助、节日补
贴、通讯费补助、出差补助、交通补助等员工福利,其他货币性收入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须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