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08号目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08号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汉邦高科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汉邦高科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证券代码:300449证券简称:汉邦高科公告编号:2026-01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2214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48417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267415.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216762.67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22400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如下:
项目金额
2023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净额509216762.67
2023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509721915.33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373407685.88
减: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81.3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323915.7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7638063.84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134175051.18加:本年度利息收入255749.5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718762.18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北京汉邦高科兴业银行股份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326660100100750929509721915.333718762.18活期存款有限公司分行
合计509721915.333718762.18-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104.0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累计被司法冻结101.5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0758.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产品认购金额赎回金额预期/实际序号受托方产品起息日终止日期
名称类型(万元)(万元)年化收益率
14700.002025.2.144700.002025.3.211.00%
24200.002025.3.214200.002025.4.181.00%
3兴业银4000.002025.4.254000.002025.5.230.85%
行股份七天保本
800.002025.7.10.05%
有限公通知收益
司北京存款型1000.002025.8.210.05%
4分行4000.002025.5.26500.002025.8.250.05%
300.002025.8.260.05%
1400.002025.8.290.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921.68本年度投入募
13417.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50758.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集资金总额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行性是更项目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资总额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
总额(1)(2)(3)=(2)(/1)化变更)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
否50921.6850921.6813417.5150758.2799.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还银行贷款
合计—50921.6850921.6813417.5150758.2799.6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不适用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用途及去向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含子账户)之中,剩余总金额371.88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
情况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顾旭芬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
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
01
深圳市财政局特殊普通合伙
474704172024122
鲁财会协字[1999]160号
199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