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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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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复苏机遇,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纵深推进国际化、平台化两大战略,聚焦技术创新、市场拓展、运营提效、绿色发展四大核心工作,以技术创新筑牢核心壁垒,以客户合作深耕海内外市场,以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以绿色低碳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与订单规模实现筑底回升、快速增长,订单交付与项目验收节奏同步提速,整体盈利能力明显提升,新能源智能装备领域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企业经营韧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43亿元,同比增长21.83%;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亿元,同比增长446.58%;经营性现金流49.57亿元,同比大幅提升416.33%,现金流回款情况显著改善,盈利质量与资金运营效率同步优化。分业务来看,锂电池智能装备核心业务恢复快速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4.71亿元,同比增长23.18%,行业领先优势持续提升。非锂电业务方面,光伏

智能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23亿元,同比增长29.48%,收入占比提升至7.77%;

-1-汽车智能产线实现营业收入9.00亿元,同比增长615.55%,公司平台化战略成效逐步显现。此外,3C、智能物流、氢能等业务在订单获取、新品研发等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公司运维服务等其他业务在收入占比和盈利水平方面不断提升。

同时,公司海外业务在国际复杂局势下持续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29亿元,同比增长10.50%,收入占比21.66%,毛利率同比提升至40.75%。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深化,全球化发展迈入高质量推进阶段。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号1、《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第五届董 8、《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11 事会第九 9、《关于就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月27日次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16、《关于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7、《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委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18、《关于批准公司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的议案》;

-2-19、《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20、《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21、《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2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3

2事会第十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月21日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第五届董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5年4

3事会第十10、《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月28日

一次会议 11、《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7、《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7

4事会第十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18日二次会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2025年8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5事会第十月28日案》;

三次会议

3、《关于2025年半年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2025年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6事会第十月29日议案》;

四次会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五届董

2025年10

7事会第十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16日五次会议

1、《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1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事会第十

月 29 日 6、《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六次会议

7、《关于提请独立董事提前就任的议案》;

8、《关于调整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111、《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事会第十

月17日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次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2025年第一

2025年2月14案》;

1次临时股东日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大会处理与本次 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就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12.《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13.《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14.《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年度2025年5月19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股东大会日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第二2025年10月16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3次临时股东日管理办法>的议案》;

大会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

2025年第三

2025年11月17案)的议案》;

4次临时股东日 4.《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大会制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独立董事提前就任的议案》;

6.《关于调整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三)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职。一方面,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查、审阅资料等方式详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长,就公司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5-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分别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协调与会计师事务所关系等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2025 年审计计划和

各季度内部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确认在 H股发行上市后董事角色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发展需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等提出建议。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慎审议,为公司治理与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贡献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6-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谨慎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探讨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对公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通过热线、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并通过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组织现场调研参观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与海内外投资者进行交流,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熟悉与了解,有效维护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维护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将不再适用,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7-《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同步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会决议。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

会将继续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为投资者提供更好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实施路径的渠道,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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