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证券简称:创业慧康公告编号:2026-02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88)。
3、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2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4.08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授予348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6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4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72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5万股;同时,因2023年公司业绩未达到规定的考核指标,决定作废剩余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70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1384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86万股。7、2024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2023年权益分派事项,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应进行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变为4.070030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变为4.4400303元/股。
8、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1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1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0万股。
9、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规定的考核指标,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7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98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14.5万股;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0万股。
10、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6万股;同时,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规定的考核指标,决定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73万股,其中作废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96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为208.5万股。
二、关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情况1、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6万股,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117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96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08.5万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94万股。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期激励计划即行结束。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作废后股权激励计划已结束,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共1194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激励计划作废处理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激励计划作废处理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2年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