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设
立1名联席董事长,并修改《公司章程》新增相应条款。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治理需要,公司拟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新增联席董事长相关条款,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保持一致。修订的条款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第二十七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持。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前修订后第三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第三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独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规定条件时,公司应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规定条件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条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第五条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务的,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事主持。会议正式开始后,与会董事应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首先对议程达成一致。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正式开始后,与会董事应首先对议程达成一致。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