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证券简称:山河药辅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因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逝世
后的遗产继承所致,其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2、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于2025年
8月26日逝世,尹正龙生生前持有的公司63057454股股份,由
其妻子吴长虹女士继承47293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继承157643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6.724%。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63057454股山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3、2025年10月22日,尹正龙先生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共计
63057454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吴长虹女士、尹稚雅女士名下。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配偶吴长虹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正龙先生逝世。尹正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0574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96%,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淮南市正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5)皖淮正公证字
第7078号),尹正龙先生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尹正龙先生遗产应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儿尹稚雅两人共同继承:其妻子吴长虹女士继承
47293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
继承157643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
同时,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63057454股山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吴长虹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
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尹正龙先生名下所有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其中47293091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吴长虹女士名下,15764363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尹稚雅女士名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尹正龙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吴长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7293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尹稚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64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各权益人(及原权益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非交易过户前非交易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尹正龙6305745426.89600
吴长虹004729309120.172
尹稚雅00157643636.724
合计6305745426.8966305745426.896
注:1、尹正龙先生生前持有63057454股股份,其中47293090股为高管锁定股,15764364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2、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
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
63057454股山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
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3、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吴长虹女士和尹稚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05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6%。
二、其他事项说明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