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障公司规范运营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王德全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中,叶钦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1/2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王德全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