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证券简称:深信服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210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仙洞路16号深信服科技大厦四楼报告厅。
3.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朝曦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5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407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07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3892632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3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6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017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15%。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21327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17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15%。
2.公司在任董事6名,出席6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出席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8366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17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5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92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428%;反对1949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6%;弃权26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43%;反对1949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0%;弃权26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9167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44%;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7%;弃权27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6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73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32%;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8%;弃权27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916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42%;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7%;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7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23%;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8%;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5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916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42%;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7%;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7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23%;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8%;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916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42%;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7%;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7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23%;反对896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8%;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79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13%;反对933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5%;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0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33%;反对933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48%;弃权27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5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昊天、王宁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