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6-07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 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与范围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
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9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
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 19人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