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证券简称:航天智装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8.54亿元。为本公司同行业9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被诉(被诉讼(仲诉讼(仲裁)(仲仲裁)人裁)事件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金亚科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投资者技、周旭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
辉、立信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
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会保千里、
2015年重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
东北证
组、2015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券、银信1096万元
年报、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评估、立
2016年报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等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近三年签署开始从事开始在注册会计师公司提供或复核上市项目姓名上市公司立信执执业时间审计服务公司审计报审计时间业时间时间告情况项目合伙人张帆2007年2003年2012年2024年3签字注册会黄新玉2020年2021年2021年2024年4计师质量控制复崔云刚2005年2008年2014年2025年13核人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3.独立性
上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4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