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证券简称:赛微电子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微电子”)于2025年12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书面通知,同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并于当日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股份司法冻结(诉前保全)事项发生后,经杨云春先生了解核实并通知,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披露了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展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杨云春先生的通知,其于今日收到山东省青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5日寄送的《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原告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因与被告丝路征和(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丝路太初(天津)飞机
租赁有限公司、丝路麟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丝路元鼎(天津)飞机租
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述被告支付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租金及承担相关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杨云春、穆林、新丝路(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北京新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
1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及保证人杨云春、穆林、新丝路(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北京
新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552294676.4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同时,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上述主体于2026年1月
27日开庭应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云春先生所持股份除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被司法冻结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情形,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量累计被标记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杨云春17907671924.46%1184347906.61%1.62%
三、其他情况说明
杨云春先生已与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国信的控股股东)、北京
新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份司法冻结(诉前保全)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
纷的解决签署了《框架协议》,基本内容如下:各方同意就融资租赁合同已到期租金和剩余未到期租金对应本金的支付及杨云春先生所持部分赛微电子股份被
司法冻结事项进行积极协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积极推进以杨云春先生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的方式清偿上述已到期租金和剩余未到期租金对应的本金。
本次杨云春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形外,杨云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杨云春先生股份冻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