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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博)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博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李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合伙人,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及淘天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杭州泊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在2025年度,公司总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在召开董事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审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独立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务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加。本人在会前主动了

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听取股东的意见,基于行业趋势的专业判断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对股东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有效开展,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关键审计事项、重大会计处理等进行审慎研判,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等事

项及购买董高责任险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进行研究,监督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恪尽职守,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审阅,重点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对各项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发表明确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交流,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对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3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6日。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职责,积极有效参与到公司事务中,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调研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研发进展、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各项资料,确保本人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列席股东会、关注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关切,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本人重视更新财务会计、内部

4控制及风险管理知识,关注新金融工具准则、收入确认准则等变化及其影响,增

强对财务报表关键指标、异常波动及潜在风险的敏感度。在审议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重大交易时,能进行更独立、深入的分析,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充分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涉及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

5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专业性、审计流程有效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实际发

放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情况

61、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2、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相关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它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5、2025年度,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富有洞察力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

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秉持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培训,实时掌握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质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博

2026年3月26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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