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证券简称:全志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0-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
出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11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23人,代表股份
3255908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4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2228629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1人,代表股份10272788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7人,代表股份
7378879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3390404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0人,代表股份3988475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334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
反对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565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3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3%;反对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0%;弃权565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395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反对14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468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9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7%;反对14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弃权468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25345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
反对1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492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4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1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8%;弃权492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393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4%;
反对14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弃权480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9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5%;反对14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3%;弃权480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2474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
反对77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656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294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4%;反对77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6%;弃权656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36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
反对15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弃权698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6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9%;反对15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4%;弃权698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328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
反对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657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2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2%;反对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7%;弃权657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214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4%;
反对29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8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412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1%;反对29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弃权8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804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7%;
反对92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弃权86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277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86%;反对92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6%;弃权86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26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
反对27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52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46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18%;反对27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52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51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582%;
反对29990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弃权
6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664%;反对29990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6440%;弃权6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06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09%;
反对28091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74%;弃权
703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627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348%;反对28091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8.0699%;弃权703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6700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85%;
反对2845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2%;弃权
693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26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393%;反对2845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668%;弃权693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905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41%;
反对3066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4%;弃权
729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794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687%;反对3066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5183%;弃权729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054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88%;
反对2919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00%;弃权
5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277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664%;反对2919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2466%;弃权5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9035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17%;
反对3068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689%;弃权
70823股(其中,因未投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772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42%;反对3068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5561%;弃权708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婕律师、蔡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