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证券简称:全志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8-006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21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99855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327060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中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6745799.1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6788.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0063598.08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21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99855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327060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5832127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
的94.9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8321270.0094762453.8094502510.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6745799.1122962876.70210978402.2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532611925.62487570000.90418571034.08营业收入(元)2287908816.301672993031.361514132177.2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58342748.3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70063598.08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7586234.5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3562359.3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347586234.5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38752960.60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6.28%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净利润的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