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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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1-2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A4B0205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惠伦晶体)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XYZH/2026SZAA4B02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惠伦晶体编制了后附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惠伦晶体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惠伦晶体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惠伦晶体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惠伦晶体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1专项说明(续) XYZH/2026SZAA4B020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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