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ST惠伦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解除
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17600000股股票已被山
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截至目前上述被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55327380股减少至377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70%减少至
13.44%,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不存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77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
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
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以及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拍卖的新疆惠伦所持股份为首发前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赵积清先生于2025年3月6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7月14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受让方在受让本次拍卖的赵积清先生所持股份后应当遵守赵积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5、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17600000股股票
已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10:00起至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上述被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同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现将本次被拍卖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的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前述被司法拍卖的176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16日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拍卖过户股份拍卖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过户登记股份出让方股份受让方数量(股)(元)股本比例时间
2026年4月
赵积清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00000475555601.67%
16日
深圳市锦龙二号投资合2026年4月新疆惠伦129000001292729204.59%
伙企业(有限合伙)16日
合计—176000001768284806.27%—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2、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被拍卖股份数量(股)本次过户股份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占公司总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本比例比例
赵积清47000001.67%47000001.67%103000003.67%
新疆惠伦129000004.59%129000004.59%274273809.77%
合计176000006.27%176000006.27%3772738013.44%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占其所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质占公司总股东名称持股份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押数量(股)股本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中证乾元资本
赵积清是366900024.46%1.31%2025-05-262026-04-16管理有限公司中证乾元资本
新疆惠伦是654603016.23%2.33%2025-05-092026-04-16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1021503018.46%3.64%———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所占公司持股比累计质押股已质押未质押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份总股本占已质占未质例份数量股份限股份限比例比例押股份押股份售和冻售和冻比例比例结数量结数量
赵积清103000003.67%906480088.01%3.23%00%00.00%
新疆惠伦274273809.77%2442880089.07%8.70%00%93340231.13%
合计3772738013.44%3349360088.78%11.93%00%93340222.05%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后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三、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1、本次解除冻结及解除再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本次解除冻占其本占公司总股东名称类型冻结日期解冻日期解除冻结法院
股股东或结数量(股)期解除股本比例第一大股前所持东及其一股份比致行动人例山东省济南市
赵积清是226620015.11%0.81%司法冻结2025-12-242026-04-16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山东省济南市
赵积清是366900024.46%1.31%2025-12-242026-04-16结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
新疆惠伦是841914820.88%3.00%司法冻结2025-12-242026-04-16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山东省济南市
新疆惠伦是654603016.23%2.33%2025-12-242026-04-16结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2090037818.46%7.44%————
2、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司法冻结数占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量(股)比例比例
赵积清103000003.67%0.000.00%0.00%
新疆惠伦274273809.77%9334023.40%0.33%
合计3772738013.44%9334022.47%0.33%
四、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55327380股减少至377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9.70%减少至13.44%,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量由55327380股减少至377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70%减少至
13.44%,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
大股东发生变更。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
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
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以及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拍卖的新疆惠伦所持股份为首发前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受让方在受让本次拍卖的赵积清先生所持股份后应当遵守赵积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六、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