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娟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裴娟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7年
1月至2008年3月任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经理,2008年3月至
2010年2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助理审计经理,2010年7月至
2013年12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4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正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
广东正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就职于众致(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惠伦晶体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相关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时间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应出席董是否连续两召开股出席股独立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事会会议次未亲自出东大会东大会事姓名席次数席次数数次数席会议次数次数裴娟娟4400否11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无
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
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按时出席3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会议名称事项意见类型间
2024年08第五届审计委《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月09日员会2024年《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第一次会议同意案》
2024年10第五届审计委《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月24日员会2024年第《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二次会议同意案》2024年12第五届审计委《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月03日员会2024年第同意的议案》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本人任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会议,
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会议名称事项意见类型间
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08
独立董事第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月09日次专门会议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关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
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利
用出席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董事会
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办法与公司经理层成员进行专项沟通。通过深入交流,本人对绩效考核的实际情况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确保了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提供相关会议材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
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裴娟娟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