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证券简称:田中精机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竹田享司先生和竹田周司先生已经放弃其分别持有
的13300262股股份和5870756股股份的表决权,直至其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永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股东参会方式代表股份数量(股)
委托代表人数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5016954401.2296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5016954401.2296
股东55463168239.6210现场参会
中小股东31105000.0801
股东555632712240.8506合计
中小股东5318059401.3097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972299.951496000.0170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854098.482896000.5316178000.9856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972299.951496000.0170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854098.482896000.5316178000.985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972299.951496000.0170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854098.482896000.5316178000.9856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992299.951796000.0170176000.0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874098.493996000.5316176000.9746
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总表决情况5629902299.9501105000.0186176000.0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84098.4440105000.5814176000.9746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针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6.01关于公司董事长肖永富先生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1638908799.8288105000.0640176000.1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84098.4440105000.5814176000.9746
6.02关于公司董事钱承林先生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4168757599.9322105000.0252178000.0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105000.5814178000.9856
6.03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张后勤先生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882299.9498105000.0186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105000.5814178000.9856
6.04关于公司董事乔凯先生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882299.9498105000.0186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105000.5814178000.9856
6.05关于公司董事肖梓龙先生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1638888799.8276105000.0640178000.1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105000.5814178000.9856
6.06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宋志萍女士2026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972299.951496000.0170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854098.482896000.5316178000.9856
6.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882299.9498229000.04075400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229001.268054000.299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31122299.9718105000.01865400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9004099.1196105000.581454000.299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29882299.9498105000.018617800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7764098.4329105000.5814178000.9856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31122299.9718105000.01865400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9004099.1196105000.581454000.2990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股)(%)(股)(%)(股)(%)
总表决情况5631122299.9718105000.01865400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9004099.1196105000.581454000.2990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海峰、谢梦兰3、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