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4002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05月22日13:30
(2)网络投票:2026年05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9人,代表股份59120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33%。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
5855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14%;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
决的股东共计31人,代表股份5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7人,代表股份4416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1%。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29%;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29%;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6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4%;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6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33%;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0%;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5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24%;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0%;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5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24%;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2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0%;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5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24%;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0%;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5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24%;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7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5908%;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29%;反对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5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4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6%;反对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2%;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305%;反对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3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08%;反对2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305%;反对2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股东张亮先生已回避表决,涉及股份53410400股。
5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臻律师、周述勇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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