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4002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亮啦(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啦数据”)、
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神威”)、陕西聚畅鑫誉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聚畅”)、北京聚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聚畅”)、
河南聚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聚畅”)之间的业务合作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上述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万元,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销售产品或服务、采购产品或服务。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亮先生、曾毅先生、时伟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2026年度计划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年1-3月
关联交易2026年度2025年发生金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已发生金额
类别预计金额额(含税)(未经审计)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亮啦数据销售产品或服务500.0000双方协商确定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福建神威销售产品或服务500.000253.93双方协商确定向关联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陕西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300.0000销售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或服务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北京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1000.0030.56825.04双方协商确定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河南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300.0024.87164.13双方协商确定
小计--2600.0055.431243.10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向关联人亮啦数据采购产品或服务500.0000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产品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福建神威采购产品或服务1000.0000或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小计--1500.0000
总计--4100.0055.431243.10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关联交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度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占同类业务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含税)预计金额比例差异
亮啦数据销售产品或服务0500.000-100.00%
向关联福建神威销售产品或服务253.931000.000.83%-74.61%
人销售陕西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0300.000-100.00%
产品或北京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825.04500.003.97%65.01%
服务河南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164.13300.000.79%-45.29%
小计-1243.102600.00--
亮啦数据采购产品或服务0500.000-100.00%向关联
人采购福建神威采购产品或服务01000.000-100.00%产品或宁波国创欣润
服务机电技术有限采购产品或服务10.28-0.05%-公司
2小计-10.281500.00--
向关联宁波国创机车
承租房屋199.72-46.86%-人承租装备有限公司
房屋小计-199.72---
总计-1453.104100.00--
巨潮资讯网,2025年4月29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日期及索引(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在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充分考虑了与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可能性,但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遵循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同时兼顾经营决策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效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明益的情况。
注: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人北京聚畅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超出了预计金额,但超出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与未预计关联人宁波国创欣润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宁波
国创机车装备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亮啦(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东明
注册资本:844.3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共青路93号15幢106室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亮啦数据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794.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05.8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4.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07.49万元。
2、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曾毅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充电桩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F区 5号楼 7层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神威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957.2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28.7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77.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3.35万元。
3、陕西聚畅鑫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耀旗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等
住所:西安曲江新区春临三路1088号天地源大都会19号楼37层02室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陕西聚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5.8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1.2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1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45万元。
4、北京聚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景兴街18号院3号楼4层404-1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聚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01.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0.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49.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46万元。
5、河南聚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若曦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
4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84号瀚宇商务5层507号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河南聚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97.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1.9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7.6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1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近铭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亮啦(上海)数据科技有限193.77万元,持股比例22.95%,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亮先公司生担任亮啦数据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认定亮啦数据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浙江近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450万元,持股比例4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毅先生担
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任福建神威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公司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认定福建神威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3.5万元,持股比例3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陕西聚畅鑫誉科技有限公司市规则》第7.2.3条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谨慎性,认定陕西聚畅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96万元,持股比例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聚畅科技有限公司
第7.2.3条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谨慎性,认定北京聚畅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河南聚畅科技有限公司规则》第7.2.3条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谨慎性,认定河南聚畅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协议,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各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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