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证券简称:星徽股份公告编号:2026-10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公司收到终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已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121.06万元(税款利息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部分诉讼请求
获法院支持,判令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技术”)连带支付税款963.96万元,并向公司支付相应利息暂计157.10万元,合计金额约1121.06万元。鉴于判决履行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民终977号,一审案号(2022)粤
03民初6322号】,公司与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有关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一案终审已判决。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9)、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判决情况
1、判决的日期:2026年8月27日;2、判决的结果: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初6322号民事判决;
(2)孙才金、朱佳佳、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深圳市亿网
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广富云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富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泽宝财富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顺择齐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顺
择同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泽宝技术连带支付税款人民币963.96万元,并向公司支付利息(以本金359.3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4日起;以本金222.28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7日起;
以本金194.2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7日起;以本金154.76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5日起;以本金33.3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注:利息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统一为3%,以上税款及利息合计约1121.06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令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泽宝技术连带支付税款963.96万元,并向公司支付相应利息暂计157.10万元,合计金额约1121.06万元。因判决生效后的履行及执行结果、相关款项能否实际收回及收回时点均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粤民终977号】。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