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证券简称:星徽股份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持有的本公司
被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本次解是否为控股占公除冻结占其所股东股东或第一司总解除冻股份数持股份起始日解除日期名称大股东及其股本结法院量比例一致行动人比例
(股)深圳前星野海合作
是6638880.83%0.14%2022/8/12025/4/23投资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累计解除冻合计占公持股数量持股比合计占其所股东名称结数量结数量司总股本
(股)例持股份比例
(股)(股)比例
谢晓华10224948822.12%----
星野投资8012773517.34%-6638880.83%0.14%
合计18237722339.46%-6638880.36%0.14%
注:星野投资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二、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原因
新余市顺择同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择同欣”、“原告”)、新余市顺择齐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择齐欣”、“原告”)2名业绩承诺方于2022年起诉公司及星野投资、蔡耿锡、谢晓华,要求公司为原告解禁股份,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申请案件诉前保全,冻结星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663888股(一审案件号(2022)粤0391民初4903号,二审案件号(2023)粤03民终32756号)。该案件已作为累计诉讼案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民终32756号)《民事判决书》,顺择同欣、顺择齐欣针对星野投资、蔡耿锡、谢晓华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星野投资、蔡耿锡、谢晓华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星野投资被冻结的663888股股份法院已解除冻结。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份解除冻结等相关法律文书。
2、本次星野投资所持公司被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