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证券简称:星徽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晓华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4人,代表公司股份
1552727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15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人,代表公司股份154637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76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8人,代表公司股份63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88%。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蔡耿锡、蔡文华、吕亚丽当选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蔡耿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4%。
1.02、选举蔡文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4%。
1.03、选举吕亚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3%。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夏泉贵、杨灿熙、毛英莉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2.01、选举夏泉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3%。
2.02、选举杨灿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3%。
2.03、选举毛英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637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3%。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蔡文华、吕亚丽已回避表决,蔡文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10000股,吕亚丽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0000股,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90000股(持股比例0.1070%)。
表决结果:同意15459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反对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40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77%;反对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5%。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08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40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77%;反对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斌、罗晓丹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