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证券简称:赛摩智能公告编号:2026-00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不对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了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结合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1临时公告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7.3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8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644.5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918.6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6.5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由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2025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2973354.42-86617395.68-45509357.5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2932438.5339064101.5557483304.09
营业收入(元)472468866.42551388821.29835320670.6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56445072.69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9186926.79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2临时公告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8366702.5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479844.17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6.96%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3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3、《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