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杨景卓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660238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3444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
代表股份25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
3641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5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9、通过视频及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10、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分 表决
提案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编码 (股) (股) (股) (股)
2654《关于续 总表决 99.77 5839 0.219 0.00
1997 20000 0 0% 通过
聘公司 情况 30% 00 5% 75%9
2026 年度 其中,中
1.00
外部审计 小股东 3037 83.41 5839 16.03 0.54
20000 0 0% 通过
机构的议 的表决 280 47% 00 60% 93%案》 情况
2646
总表决 99.49 1322 0.497 0.00《关于修 8137 20300 0 0% 通过情况 53% 200 0% 76%9
订<对外投其中,中
2.00 资管理制
小股东 2298 63.13度>的议 1322 36.31 0.5520300 0 0% 通过
的表决 680 01% 200 24% 75%案》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晓智、王紫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