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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田伟)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田伟)

本人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田伟,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高级职称。1999年9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本硕博学员、参谋、副主任、副教授;2019年2月至2022年2月,任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副主任;2023年1月,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海军上校军衔、技术副师级;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上海威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2023年12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5年9月18日经赛摩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董事会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第五届独立董事2025年11月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不再纳同意专门会议28日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意见

3、技术研发交流与专业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行业技术趋势与专业背景,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市场与科技创新部、研发团队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重点围绕公司工业散料处理、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数智化转型等核心技术方向,深入了解研发规划、产品迭代、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学研合作进展,结合行业前沿动态对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创新平台建设等提出专业建议。

同时,针对公司科技创新布局、新产品市场化落地等事项提供技术研判与决策参考,助力公司完善研发体系、强化创新激励、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专业能力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

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及时向公司董办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情况、互动易提问及回复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于2025年9月18日经赛摩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6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听取汇报、审阅资料、与会计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情况进行了解,建议公司结合长期发展战略与市场需求趋势,明确产品研发战略方向,建立目标具体、可量化、可落地、强相关、有时限的研发管理体系,杜绝盲目跟风与低效投入。同时强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研发效率,有效管控研发风险。在研发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技术成果与核心资产安全。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在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签署《股东协议》,少数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完成后,其中一名少数股东将成为上海赛摩电气第一大股东,上海赛摩电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伟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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