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新媒体营销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元擎新科(四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擎新科”)拟与成都众观万象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观万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其中元擎新科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55万元,占比 51%。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于 2026年 11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众观万象传媒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KQYNHB3H
4、法定代表人:王奕淳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万元
6、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二街 510号 2层 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创意
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奕淳 50 50%
2 廖杰熙 50 50%
合计 100 100%
9、众观万象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元擎新科(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KMTN9K5U
4、法定代表人:童伟杰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6、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号
7栋 17楼 170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
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万元,
占比 100%。
四、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元擎万象(成都)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暂定):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元擎新科 255 51% 货币
2 众观万象 245 49% 货币
合计 500 100% -
五、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元擎新科(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众观万象传媒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的设立
合资公司设立的基本情况见“四、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2、出资安排
2.1 双方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其中甲方认缴 255万元(占 51%),乙方
认缴 245万元(占 49%)。双方保证其认缴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收益权转让或其他隐名安排。
2.2 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足额补缴外,还应按逾期
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缴完毕之日止;逾期超过 60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合资公司以新媒体数字化整合营销为主营方向,围绕白酒、食品饮料等
快消行业重点客户,并以主流新媒体平台开展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广告投放、数字化服务等业务。
4、公司治理
4.1 合资公司重大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
应当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提名、由合资公司董事决定聘任,合资公司财务总监与财务人员由甲方委派。
4.3 合资公司还应遵守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5、违约责任
5.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2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全部的合理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等。
5.3 合资公司清算不影响本协议项下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追究。
6、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及上市公司依据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之日起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短视频逐渐成为终端用户获取消费内容与商品信息的重要载体,传统营销活动正加速向新媒体领域延伸,数字营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元擎新科拟通过媒介代理、整合营销、内容运营等业务模式,在白酒、食品饮料等快消领域打通“内容生产—流量运营—商业变现”的链条。具体目标如下:一是快速切入白酒、食品饮料等快消领域的新媒体赛道,进一步扩充公司新媒体业务矩阵。二是逐步增加新媒体内容制作与运营服务收入,培育增量利润来源。三是依托合作方的行业资源快速组建并磨合专业团队,完善人才梯队,为业务长期发展提供组织支撑。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55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日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
3、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合资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其设立登记事项需经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获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内容审核与合规监管风险。媒介代理和内容运营涉及广告宣传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多重监管要求,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需要合资公司后续持续投入。
(3)财务与投入产出风险。新媒体业务在起步阶段需要在内容制作、团队
组建和流量投放等方面持续投入,收入的形成和利润的释放存在滞后。
上述风险若实际发生,可能对合资公司经营业绩及公司本次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和资金流动性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