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证券简称:四方精创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1日,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公司申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等,对《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等,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应当依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法转让。所有 H股的转让皆应采用
1一般或普通格式或任何其他为董
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文据
(包括香港联交所不时规定的标
1序号修订前修订后准转让格式或过户表格)。如公司股份的转让人或受让人为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条例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以下简称“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书面转让文件可用手签或机器印刷形式签署。所有转让文据必须置于公司之法定地址或董事会不时可能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八十四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第八十四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就 H股股份而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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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该《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本次 H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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