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95223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93276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94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252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0577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94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0%。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5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0%;反对1124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
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5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00%;反对1124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6%;弃权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2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8%;反对112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8%;弃权
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2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39%;反对112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66%;弃权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5%。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27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9%;反对114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2%;弃权
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2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44%;反对114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83%;弃权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0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1%;反对115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8%;弃权
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0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00%;反对115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94%;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11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5%;反对1169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2%;弃权
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15%;反对1169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8%;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4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91%;反对116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弃权
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64%;反对116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7%;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38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1%;反对111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1%;弃权
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39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96%;反对111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1%;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5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6%;反对11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7%;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5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11%;反对11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4%;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季文先生、宋福才先生、王一妮女士、
王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9.01选举王季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93482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8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705%。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季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宋福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9347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474%。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宋福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王一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9348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8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一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王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9347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68%。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仁平先生、盛毅先生、曾勇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0.01选举王仁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9347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28%。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仁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盛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9347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5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4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盛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曾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93478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10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9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4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曾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广富、刘恒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