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1日,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成都厚普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低温”)等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成农商西公保20260017),公司为厚普低温与农商行之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前后情况担保方持股被担保方最近一本次担保前对被担本次担保后对被担担保方被担保方比例期资产负债率保方的担保余额保方的担保余额
公司厚普低温100%85.31%1500万元1500万元
注:上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2024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保证人1: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债务人:成都厚普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还有其他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所有担保人构成连带共同担保。
2、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
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10%;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67%;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5%,实际担保余额为404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各方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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