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3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4月
30日全部结项,董事会同意将该次募集资金项下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2144.6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6680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6.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10.12元。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8月28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
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
1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就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全资子公司分别新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使用和监管,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5月16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446587.23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净额),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元)募集资金用途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100003000824043811765527.59
厚普清洁能源车间建设项目(集团)股份有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
10000800082402149663395.08
限公司发项目
10000200082406602252.88补充流动资金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
10000100097907279072.55
成都厚普氢能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项目技有限公司支行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10000800083434481001.97
车间建设项目成都安迪生测量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1000000009773846403.01
有限公司车间建设项目成都厚普低温设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10000600097733774934.15
备有限公司车间建设项目
合计21446587.23
注:上表账户余额含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费)5.3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也未进行资金置换。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2“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已完成;截至2025年5月16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已签订合同待预计节余募集拟投入募集资累计投入募集资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支付尾款及质 资金(F)
金金额(A) 金金额 (B) 净额(C)
保金金额(D) (F=A-B+C-D)氢能核心零部件和
12214.4311161.86119.361171.940.00
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
3300.002404.4571.74203.01764.29
术开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1.341.560.000.23
合计21514.4319567.64192.661374.95764.51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3: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共计1374.95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支付
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及项目经验持续不断的优化技术方案,并采用多轮询价、比价的方式从采购源头上降低研发支出成本,节约了692.55万元研发资金的投入。
(三)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产生了192.66万元的利息收入净额。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144.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因此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3随之终止。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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