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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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川华信验(2025)第0031号
目录:
1、验资报告正文
2、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验资事项说明
5、银行询证函
验 资 报 告
川华信验(2025)第0031号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165,856.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4,165,856.00元。根据贵公司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9号)同意注册,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65,992,87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94,47125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5,992,875.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5,992,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94,471.2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8,526.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135,944.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5,992,87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49,143,069.34元。所有新增的出资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4,165,856.00 元,股本人民币
404,165,856.00元,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川华信验(2023)第00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158,731.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0,158,731.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责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银行询证函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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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原名“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以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业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26,249,22.15元出资,其中50,000,000.00元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超出部分76,249,222.15元作为贵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1年7月,根据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2,420,000.00元,由江涛、李凡等51 位自然人股东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52,420,000.00元。
2011年8月,根据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3,980,000.00元,由成都博源腾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爱洁隆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新玺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家企业认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56,400,000.00元。
2015 年6月,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N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7号),贵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0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14,80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000,000股。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71200,000.00元。
2015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8月13日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年8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8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58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60.37元/股。公司首次授予350名员工限制性股票278.40万股,计入股本的金额为人民币2,78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165,286,080.00元。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3,984,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3,98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968,000股。
2016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2016年7月8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23.73元/股的授予价格对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6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148,328,000.00元。
2016 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门洪、李明峰、吕宜芝、贾悴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48,308,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48,308,000股。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48,308,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 股,共计转增公司股本222,46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70,770,000股。
2017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郭旭、万超云、罗正江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吴军、邓宝军、孔晶晶于2017年5月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6,000股以11.702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70,614,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70,614,000-股。
2018年4月10日第二民董事金第十次合议及2018年末的券日313年度股东大合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无法实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35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9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444,000股以11.684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0,000股以9.342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64,72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64,720,000股。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5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279,05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24,289.08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279,05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385,999,052.00元。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号)批复,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8,166,8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6.44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166,80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404,165,856.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404,165,856.00元。根据贵公司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9号)同意注册,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65,992,87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1,694,471.25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5,992,87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470,158,731.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5,992,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94,471.25元,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公司应支付的承销费用4,7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416,994,471.25 元汇入贵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 (人民币元)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 1000040012784699 2025年9月29日 416,994,471.25
合计 416,994,471.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1,694,471.2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7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858,526.91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330,188.68元、律师费301,886.79元、其他226,451.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135,944.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5,92,875.00元R0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49,143,069.3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158,7310商务元股本为人民币470,158,731.00元。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 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资金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评准则的要求令应当询证本公司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商贯行缴存的金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或盖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字或盖章。回函请直接寄至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直接转交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证经办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回函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楼
联系人:魏邓欣 电话:13881042188 邮编:610041
本公司谨授权贵行可从本公司02305000120010007345账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
与原件核对-致9.30
截至[2025年9月29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缴款人 缴入日期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款项来源] 备注 15
境内 境外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9/2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存款账户 1000040012784699 人民币 416,994,471.25 厚普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款 境内 无 2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留签章)
2vS 日
注1:适用于拟设立公司。注2:#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出资)。
与原件核对致。,7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
结论: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2015年9月29日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下不符之处。年月日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2015年9月29日 [经办人[系统处理签字:1[经办人:复核人:[系统处理签字:] [经办人[系统处理签字:1 ---(银行盖章) ---(银行盖章)职务/岗位:职务/岗位:(银行盖章) 2776电话:电话:或 2776 27,0UP-22222
与原件核对-致。年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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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 511402662446
No.of Certificate
批准注 师协会
发证日期:Dale of Issuance 20 日7d
证书编号: 510100033191No.ofCcrtificatc
批准注册协会: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c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3 日/d
名 别 E 日单
年度检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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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No.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28 日/d
名 别 期位 码20单,1生× ,姓 H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 renew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