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2026-00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朱业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8999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9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截至目前上述股份拍卖已完成,上述股份拍卖尚涉及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6),公司实控人朱业胜先生所持有的8106050股公司股份将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1日10时至2025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宁0381执1390号之二,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住所地青铜峡市小坝南街 19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81928314859W。
负责人:靳升,该支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佳丽,宁夏观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铜峡市工业园区-区块一(纬一路北与经一路西交汇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81MA773CWRX7。
法定代表人:赵秋丽,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朱业胜,男,196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110108**********。
被执行人:侯玉艳,女,1973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110108**********。
被执行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路6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46611048。
法定代表人:朱敏,该公司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与被执行人万向
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业胜、侯玉艳、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5年12月21日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朱业胜持有的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经过公开竞价,买受人洪运瑞恒泓创老字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BHU72)以 50648306.16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本院(2024)宁0381财保61号民事裁定书、(2024)宁0381执保2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朱业胜持有的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的冻结;
二、朱业胜持有的810605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股份性质流通类型:无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洪运瑞恒泓创
老字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BHU72)所有。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洪运瑞恒泓创老字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洪运瑞恒泓创老字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二、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朱业胜188960436.86%107899933.92%
曾维斌83036183.02%83036183.02%
姜承法78156182.84%78156182.84%
世纪万向44109001.60%44109001.60%
合计3942617914.32%3132012911.38%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后,朱业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8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3、截至目前上述股份拍卖已完成,上述股份拍卖尚涉及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