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德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661号文《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155279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249999995.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9210790.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40789204.12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7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5.00
减:支付发行费用6114716.93
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096073.95
募集资金净额240789204.12
减: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73561380.25
1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610712.35
加: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等2677232.18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5294343.7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德尔汽车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德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南方德尔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东方投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方德尔和东方投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存款方式余额(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活期银行存款5667448.79公司阜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深圳南方德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活期银行存款19626894.91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25294343.70
2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078.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7.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33.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094.8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817.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0.99%是否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总额(1)(注)金额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是18078.921248.50390.071248.50100.00%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归还银行贷款否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是—14461.07—14461.0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是—2633.73107.64107.644.09%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24078.9224343.30497.7121817.2189.62%————
1)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25年实现效益情况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分具体项目)
3)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系技改项目,预计效益无法直接测算,因此2025年实现效益情况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0日,“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实际投入1248.50万元,除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出以外已基本完成长期资产投资,待相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关产线完成调试后本项目预计能够实现原计划新增产能,因此,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33.73万元投入新项目“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情况
注1:截至2025年12月10日,“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实际投入1248.50万元,除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出以外已基本完成长期资产投资,待相关产线完成调试后本项目预计能够实现原计划新增产能,因此,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33.73万元投入新项目“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注2:本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24343.30万元高于募集资金总额24078.92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中形成的利息收入所致。
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33.73万元投
入新项目“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由母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为阜新市细河区开发大街 59号以及阜新市经济开发区 E路
55号,本项目拟对公司现有电机、电泵、机械泵产品相关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本项目建设期1年,预计202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规划新增年产能30万套电控,本次变更前计划投入3855.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10日已实际投入
1248.50万元,除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出以外已基本完成长期资产投资,待相关产线完成调试后本项目预计能够实现原计划新增产能。因此,公司拟将“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33.73万元投入
新项目“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
“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低于原计划投入,主要是因为:(1)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降本增效,通过对原有产线增加工位等方式实现扩产,有效降低了投资支出规模;(2)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公司电控产品部分原自制的零部件(例如 PCBA)部分改为了外采,降低了相关设备的投资需求。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技改项目”拟对公司电机、电泵、机械泵产品相关产
5线进行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产能。公司电机、电泵、机械泵产品已配套众多国
内外知名客户,能够广泛用于汽车转向、传动、制动等系统,能够用于传统能源、新能源等各类车型,因此市场前景较好。公司现有电机、电泵、机械泵产品相关产线主要投产于2023年及以前,近年来行业设备自动化程度持续提升,因此公司具有对相关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的现实需求。通过本次技术改造,能够提高公司相关产线的生产柔性及零部件自制率,有利于公司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6(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汽车电子(智能电控
2633.73107.64107.644.09%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技改项目系统)产业化项目
合计-2633.73107.64107.644.0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本节之“(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及“(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7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流水、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大额原始凭证、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以及会计师进行交流沟通,对德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郭淳朱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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