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增资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严格监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维护了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运营及财务管理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监督过程中,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与监督,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检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任职文件等内容。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立足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及运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五)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认为: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及时登记并更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确保了信息的合规管理。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内幕交易情形。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的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信息的传递流程规范透明,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并调整相关工作。在公司完成上述工作之前,我们继续本着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