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证券简称:景嘉微公告编号:2025-01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119475.55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9152584.52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17151242.76元,扣除已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55035870.4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2962787.7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89978002.09元。根据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
利润的依据,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962787.76元。
3、鉴于公司2024年度出现亏损,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保障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等因素的基础上,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的诉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22619223股为基数测算,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357153.38元(含税)。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357153.3855035870.4854620724.4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5119475.5559681142.77288963998.35
研发投入(元)280648594.40331233380.78315377171.64
营业收入(元)466342383.04713248175.431153934901.2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989978002.09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72962787.76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41013748.34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1175221.8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41013748.34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927259146.82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39.74%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否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前述指标将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4.78%、1.49%,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