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香农
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香农芯创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或等
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4.6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二、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发生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59971100美元,折合人民币4.22亿元(美元汇率按照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288元人民币折算下同),最高保证金余额4197977美元(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折合人民币0.30亿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如下:
本期公允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出售金额(美期末期末占用交易类型保证金(美元)价值变动(美元)元)金额额度金额损益
货币掉期59971100.0059971100.004197977.00000
注:保证金包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
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其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预算进行设置,总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而造成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实际业务为基
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
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
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2025年度,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未出现
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香农芯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出现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香农芯创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之禾王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