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9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 2亿元计算,香农芯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2.69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1美元对 6.7249 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27.12%。
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6.26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深圳市新
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
等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2.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担保对象(含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4月 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5) 。
后续,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将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对联合创泰未使用的 21.56 亿元担保额度及创泰电
子未使用的 0.95 亿元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其中向新联芯调剂 19.51 亿元,向新联芯全资子公司新联芯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香港”)调剂 3亿元,调整后,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减至 121.80 亿元,为创泰电子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减至 0.2 亿元,为新联芯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增至 35.50 亿元,为新联芯香港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增至 3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日、7 月 24 日、8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3)。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收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书面通知,黄泽伟
先生及彭红女士前期为联合创泰提供的 50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取消。前次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前期,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为联合创泰向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了最高本金额为
人民币 1.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
近日,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杭州银行签署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间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同意为联合创泰向杭州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本金额提高至人民币 2亿元。
公司上述事项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债务人:联合创泰
债权人:杭州银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2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
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 2亿元计算,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2.69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27.12%。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6.26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累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32.83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44.38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31.33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36.60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