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农芯创
股票代码:3004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香农芯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附表:..................................................14
3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指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香农芯创指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信息披本次权益变动指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12%下降到
4.999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8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WW5AW1T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立日期2018年7月12日经营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2058年7月11日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联系电话0510-8522756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625%
有限合伙人无锡市高新区创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9500074.375%
有限合伙人无锡市云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5.000%
合计8000001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其他国家或者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曹曦男中国中国无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3793420股,占公司总股本
464885767股的5.12%。
2025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5492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香农芯创232442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99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股股东变动变动价格变动变动名称期间方式变动区间数量比例
无锡高新区新2025.11.11集中181.98-204-549200-0.118137%
动能产业发展竞价.37
基金(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37934205.12%232442204.999985%无锡高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
区新动能237934205.12%232442204.999985%股份产业发展有限售条
基金(有限件股份00.00%00.00%
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无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变动原因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比例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
2025.11.11减持股份集中竞价-549200-0.118137%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549200-0.118137%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楼
联系人:曾柏林、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12(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安徽省宣城宁国上市公司名称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股票简称香农芯创股票代码300475无锡市新吴区清信息披露义务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信息披露义务人源路18号530大
人名称金(有限合伙)注册地
厦 A313-1号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人是否为上市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1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23793420 股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12%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后,信息披露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变动数量:-549200 股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0.118137%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2324422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5%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5年11月11日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否□
来12个月内注: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否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是□否□
15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6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