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5-04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信、担保额度提前终止。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永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股份212769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4388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4838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546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3%;反对1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弃权26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7%;反对1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051%;弃权26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做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2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476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94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0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3%;反对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3%;弃权94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472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2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0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9%;反对2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5%;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黄泽伟先生、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636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3%;反对3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弃权10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0%;反对3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3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5%;弃权10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5%。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413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8%;反对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9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0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8%;反对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44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2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弃权9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同意480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8%;反对2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94%;弃权9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8%。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45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0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4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3%;反对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2%;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026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8%;反对6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6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3%;反对6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2%;弃权94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
9、《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0988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9%;反对167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7%;弃权103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60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6%;反对167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3%;弃权103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1%。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093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1724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数的0.8103%;弃权10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同意46549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24%;反对1724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634%;弃权108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黄泽伟、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高新区新动
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42415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4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9%;弃权108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7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5%;反对4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1%;弃权108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5%。
1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黄泽伟、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637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3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弃权103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9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4%;反对3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6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8%;弃权103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7%。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鲍金桥、万晓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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