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5-10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82.4亿元担保(含反担保)额度提前终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6日、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8)、《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泽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8人,代表股份174974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3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16160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9人,代表股份13373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5646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反对9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弃权50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322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5%;
反对9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
弃权50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5%。
2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999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7%;反对292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0%;弃权5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7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04%;反对292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0%;弃权5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6%。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008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46%;反对292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7%;弃权43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8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71%;反对292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4%;弃权43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5%。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985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7%;反对294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1.6820%;弃权46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6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77%;反对294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10%;弃权46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005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29%;反对2922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3%;弃权47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8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76%;反对2922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0%;弃权47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978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76%;反对2948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0%;弃权47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5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56%;反对2948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72%;弃权47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2%。
4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973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46%;反对295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0%;弃权48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0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93%;反对295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2%;弃权48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5%。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00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38%;反对292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0%;弃权45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84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28%;反对292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67%;弃权45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3.0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4819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104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510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39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9%;反对104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3%;弃权510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
5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989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8%;反对2934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0%;弃权51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66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287%;反对2934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2%;弃权51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483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7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566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16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1%;反对7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9%;弃权566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晓宇、张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6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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