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证券简称:胜宏科技公告编号:2024-010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诉讼(仲裁)事诉讼(仲裁)金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人件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金亚科技、周尚余1000多万,投资者2014年报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旭辉、立信在诉讼过程中决均已履行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
保千里、东北2015年重组、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2015年报、201680万元
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
估、立信等年报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海军
拟签字会计师:邹志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
滕海军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邹志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张宁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
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结合市场行情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
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
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