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证券简称:胜宏科技公告编号:2025-07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
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
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68452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1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9296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39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200人,代表股份99155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1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
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关于向泰国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35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
反对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63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1%;反对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提案2.00《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27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73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
反对45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8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3%;反对45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2%;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提案3.00《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7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9%;
反对45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79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7%;反对45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提案4.00《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分行申请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8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
反对45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4%;反对45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8%;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3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提案5.00《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8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
反对45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9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3%;反对45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8%;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提案6.00《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1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7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9%;
反对45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7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4%;反对45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6%;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文俊、肖慧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4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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