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证券简称:胜宏科技公告编号:2026-055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
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
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海军
拟签字会计师:张正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聃
滕海军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张正才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徐聃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6份,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入
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结合市场行情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
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