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证券简称:胜宏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
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
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52187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1.064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95040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4.40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4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14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63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
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652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6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630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88%。
陈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春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6725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649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33%。
刘春兰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启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8761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5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95%。
赵启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4596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574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17%。
陈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选举谢兰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4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2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1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45%。
谢兰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谢玲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39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16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02%。
谢玲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继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74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51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3总数的37.3516%。
张继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38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9%;
反对172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0%;弃权
40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6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64%;反对172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130%;弃权40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5%;
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0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0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54%;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40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6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25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10%;
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9%;弃权
4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28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204%;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383%;弃权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25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10%;
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9%;弃权
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28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204%;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383%;弃权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
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1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9%;
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
4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23%;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700股),占出席
5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2%;
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
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39%;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8%;
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
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3%;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2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2%;
6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
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39%;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8%;
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
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3%;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文俊、肖慧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7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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