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胜宏科
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660672 股,发行价格为 248.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869.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ZC10405 号)。新增股份于 2025年 10 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10月2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2688641股增加至870349313股。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
次可归属的2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总股本由870349313股增加至872557313股。
1(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872557313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15023040股,占总股本的1.7217%。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7660672股,占
总股本的0.878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0名,分别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UBS AG、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郭超、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韩军、王成枢、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上述10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自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胜宏科技股票,也不由胜宏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6606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78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0名,涉及25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序号股东名称总数(股)数量(股)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045883104588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603981060398
3 UBS AG 810418 810418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6386806386
2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序号股东名称总数(股)数量(股)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352423352
6郭超403193403193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7387065387065
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韩军241915241915
9王成枢221756221756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10201601201601
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
合计76606727660672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量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0230401.7217%-766067273623680.8438%
的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85753427398.2783%766067286519494599.1562%
的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872557313100.00-872557313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人对胜宏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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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茜郭振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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