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HuiZhou) Co. Ltd.(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涛赵启祥陈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海燕刘春兰谢兰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谢玲敏张继海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国强王辉朱溪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定忠 Victor J. Taveras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660672股
2、发行后总股本:870349313股
3、发行价格:248.02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869.44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76386754.1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660672股
2、股票上市时间:预计于2025年10月20日(上市首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特别提示..................................................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3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3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3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3目录....................................................4
释义....................................................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8
(一)发行类型...............................................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8
(三)发行方式..............................................14
(四)发行数量..............................................14
(五)发行价格..............................................14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4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14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5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15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5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2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3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4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4
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4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26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6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6
五、财务数据...............................................27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2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0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31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
(五)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2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2
八、其他重要事项.............................................33
九、备查文件...............................................33
5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胜宏科技、发行人、公
指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指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指陈涛
股东会指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本上市公告书指票上市公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证券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有效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公司章程》指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证报告》指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验资报告》指资金验资报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邀请书》指邀请书》《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申购报价单》指报价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6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HuiZhou) Co. 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胜宏科技
股票代码 300476.SZ发行前注册资本862688641元法定代表人陈涛董事会秘书朱溪瑶公司住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91200462B
互联网网址 www.shpcb.com
联系电话0752-3761918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
经营范围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度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覆盖刚性电路板(高端多层板和 HDI板为核心)、柔性电路板(单双面主要产品板、多层板、刚挠结合板)全系列,广泛用于人工智能、汽车电子(新能源)、新一代通信技术、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医疗仪器、计算
机、航空航天等领域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11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
8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2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中,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年7月17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8月29日向深交所报送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列表》(以下统称“《发行方案》”),并于2025年9月5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238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25名、《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7名,共计270名,具体为: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公司55家;证券公司31家;保险公司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7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114家;个人投资者 24名,共 270名。
9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5 年 9月 5 日(T-3 日)向
263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
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申购报价开始前向7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的32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4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5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6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
8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
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
10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11 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13无锡沁丰新宜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14北京银杏盛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15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6其他机构投资者
合伙)
17厦门鑫牛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18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19海南禾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0杭州巨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1深圳明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2北京时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3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4上海昆仑磐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10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25陈学赓个人投资者
26陈峰梵个人投资者
27杜婧瑶个人投资者
28吴邦川个人投资者
29安俊杰个人投资者
30谢志远个人投资者
31赵斌个人投资者
32徐浩平个人投资者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 9月 10日(T日)8:30-11:30,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28名投资者参与申购,其中1名投资者缴纳了保证金,但未在《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报价,作为无效申购剔除。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余27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27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序号询价对象名称(元/股)(万元)
250.3177000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6.71120000
226.01169000
248.0226300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5.0027800
227.0027900
1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49.9020100
3 UBS AG 235.20 30700
228.3834400
252.0020000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2.0028000
232.0035000
248.0210500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4.5016700
234.4018700
6郭超270.001000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
7248.029600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0.006000
8韩军243.008000
230.0010000
280.005500
9王成枢275.005500
270.00550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1
10248.025500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
226.005500
11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7.938000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0.0011000
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3246.525500
伙)
1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8.0016000
15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2011000
1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8.0057500
17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4.0017000
1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30.0025100
深圳明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诚
19236.006800
基金浩瀚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永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冠新瑞1号
20236.00380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30.006000
2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5.006000
220.006000
2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7.935500
23谢志远239.0015000
2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8.915500
233.505500
25郭伟松223.506500
217.947500
1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6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5.005500
27陈学赓218.8855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7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8.02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76606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869.44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04588769999915.766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60398262999911.966
3 UBS AG 810418 200999872.36 6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6386199999855.726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352104999763.046
6郭超40319399999927.866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38706595999861.306
-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韩军24191559999758.306
9王成枢22175654999923.126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20160150001080.026
-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
合计76606721899999869.44-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方案》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1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660672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871839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9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217.9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8.02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3.8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869.4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及印花税共23613115.3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1900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5年9月17日出具《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4号),截至 2025年 9月 15日 15:00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胜宏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
金总额为1899999869.44元。
1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025年9月16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其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5年 9月 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ZC10405号),截至
2025年9月16日止,胜宏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7660672股,
发行价格为248.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613115.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其中:股本人民币766067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868726082.11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法定代表人庄园芳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104588股,股份限售期
15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为6个月。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06039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瑞士银行(UBS AG)
名称 瑞士银行(UBSAG)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注册地址
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分支机构负责人)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境外机构编号)
瑞士银行(UBS AG)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81041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8室法定代表人饶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KWGXY
16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80638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经营范围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4233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郭超姓名郭超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居民身份证号3205111987****
郭超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40319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执行事务合伙人庄涛
17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出资额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8YP3U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经营范围
营活动】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两支产品参与认购,本次最终获配数量分别为
387065股和2016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韩军姓名韩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居民身份证号3201061967****
韩军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4191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王成枢姓名王成枢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居民身份证号3303211963****
王成枢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2175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8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郭超、韩军、王成枢为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3、瑞士银行(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自有资金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
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5、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19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3、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投资者类别/风险风险等级序号投资者名称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3 UBS AG 专业投资者Ⅰ 是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6 郭超 普通投资者 C4 是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
7专业投资者Ⅰ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韩军 普通投资者 C4 是
9 王成枢 普通投资者 C4 是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1期
10专业投资者Ⅰ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经核查,上述10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20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8.02元/股,发行股数为76606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869.44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04588769999915.766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60398262999911.966
3 UBS AG 810418 200999872.36 6
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6386199999855.726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352104999763.046
6郭超40319399999927.866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38706595999861.306
-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韩军24191559999758.306
9王成枢22175654999923.126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20160150001080.026
-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
合计76606721899999869.44-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2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
2025年8月29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
2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5、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
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2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5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胜宏科技;证券代码为:300476.SZ;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号(股)股份数量(股)
1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13483719015.63%-
2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号(股)股份数量(股)
2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3143200115.24%-
3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283119733.28%-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6623943.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5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152247991.76%-
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
6128965001.49%-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789705301.04%-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永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冠新
886300001.00%-
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周伟57745000.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
10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57730040.67%-
金
合计37951289143.9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股份数量(股)
1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13483719015.49%-
2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3143200115.10%-
3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283119733.25%-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6623943.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5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152247991.75%-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
6137028861.57%806386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7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89705301.03%-
金
深圳永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冠
886300000.99%-
新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股份数量(股)
9周伟57745000.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10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57730040.66%-
资基金
合计38031927743.70%80638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6606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比例(%)股份数量(股)
(股)(股)(%)有限售条件的
74863030.877660672151469751.74
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的
85520233899.13/85520233898.26
流通股份
合计862688641100.007660672870349313100.00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2024年度、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6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4年度2024年度
项目2025年1-6月/20252025年1-6月/2025
/2024年12月/2024年12月年6月30日年6月30日
31日31日
基本每股收益2.501.342.461.33
每股净资产12.7010.3514.7412.41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1-6月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数据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资产总计2369548.281917531.321738361.651430377.39
负债合计1274000.111024737.98975788.66736691.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95548.18892793.34762572.99693686.27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095548.18892793.34762572.99693686.2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903086.641073146.95793124.76788515.46
营业利润246584.33128834.0775893.1990623.06
利润总额245360.58131182.3174921.4089726.28
净利润214311.98115443.1167134.6479064.58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311.98115443.1167134.6479064.58
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214917.15114139.3366204.5975440.4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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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119012.61135830.58127977.64124027.48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214747.00-104082.98-199967.43-146598.37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111097.90-21000.5673380.8936990.25现金流量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2221.956979.84945.373110.53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17585.4717726.882336.4617529.89物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6月302024年122023年122022年12月
财务指标日月31日月31日31日
流动比率(倍)1.181.070.960.93
速动比率(倍)0.880.800.780.7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53.77%53.44%56.13%51.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02%54.08%57.12%54.72%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5.46%6.89%8.08%0.35%
等)占净资产的比例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12.7010.358.848.04产(元)
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602.992.692.84
存货周转率(次/年)4.694.604.794.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00373.99222707.45148762.03159743.86
利息保障倍数(倍)38.7412.889.7810.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4311.98115443.1167134.6479064.58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214917.15114139.3366204.5975440.48
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381.571.481.4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00.210.030.20以归属于公司普通
加权平股股东的净利润计21.48%13.95%9.35%12.14%均净资算产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率益后归属于公司普21.54%13.79%9.22%11.59%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计算以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计2.501.340.780.92基本每算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元)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501.330.780.8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以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计2.501.340.780.92稀释每算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元)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501.330.780.8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注: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所有者
权益合计×100%;
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430377.39万元、
1738361.65万元、1917531.32万元和2369548.28万元,呈上升趋势。其中流
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1.15%、41.78%、42.14%和44.24%,占比不断上升,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高端产品订单规模上升带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相应增长,导致流动资产比重攀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736691.12万元、975788.66万元、
29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024737.98万元和1274000.11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86.10%、77.64%、
73.49%和69.47%,公司流动负债占比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增加长期借款金额,改善长短期借款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3倍、0.96倍、1.07倍和1.1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5倍、0.78倍、0.80倍和0.88倍,两项指标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50%、56.13%、53.44%和53.77%,整体保持相对稳健水平。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为79064.58万元,67134.64万元,
115443.11万元和214311.98万元。2022-2023年,公司净利润不存在大幅波动。
公司2024年、2025年1-6月,净利润分别同比上升71.96%和366.89%,主要系公司突破高多层板、高阶 HDI相结合的技术,实现 AI算力、数据中心等领域高毛利产品的批量化生产与销售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代表人:张茜、郭振国
项目协办人:曹弘宇
项目组成员:曾开、刘睿、谷若怀、王菲、王辰皑、刘星、张天园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30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项目组成员:张贵阳、张跃骞、欧阳盟、李慧琪、孙志勉、胡新炯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传真:021-6887633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蒋文俊、肖慧萍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滕海军、邹志
(五)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63391166
3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滕海军、邹志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与国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国信证券指定张茜、郭振国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茜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
2017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贝仕达克、瑞华
泰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胜宏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瑞华泰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
郭振国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负责或参与完成了腾邦国际、胜宏科技、博敏电子、智动力、贝仕达克、瑞华泰、逸豪新材等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长方集团、胜宏科技、弘信电子等非公开发行项目,瑞华泰可转债项目,长方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八、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4、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
认文件;
10、发行对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3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5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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